“仇富”是本次两会持续的热门话题。但是,争论者似乎一直在富人穷人上纠缠,鲜有触及更深的层次。
鲁冠球为我们打开了思路。这位人大代表在《关于正确对待当前经济社会中“仇富”、“嫌贫”现象的建议》议案中谈到:“仇富”和“嫌贫”可谓孪生兄弟,如果没有“嫌贫”的社会风气,“仇富”也不会如此醒目。
在个人财富之外,社会层面的问题更应引起注意。例如在司法领域,昨天还有代表委员抨击“吃了原告吃被告”的发言,甚至很多人都有这样的印象:打官司就是打钱打关系,而关系本质上也是靠钱来疏通的。在韩杼滨的高检工作报告里,有这样一组数据:五年来,检察机关共查处贪污案将近二十一万件,百万元以上大案五千多件,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近一万三千人。这是成绩,同时也是很大的忧虑,说明钱在怎样发挥不正当的作用。
在很多衙门面前,“钱能通神”的对面,是“门难进,脸难看”的抱怨,这无疑就是“嫌贫”。
必须认识到:财富无罪,只有非正当地攫取或者转移财富才会引起老百姓的仇视。我听说,一个承包商500万元拿下某公共工程的灯光项目,其中行贿两百万,自己赚两百多万,而用于工程建设本身只有五十万。显然,财富在发包承包过程中被非正当地转移了,而这绝非“孤本”。老百姓最痛恨的就是这个,既痛恨又无能为力,对富人有些火气也属人之常情。毕竟老百姓不是孔圣人,做不到“不迁怒”。
老百姓并不仇恨正当致富,比如近几天就有文章讨论,为什么比尔·盖茨不招人恨。老百姓恨的,相当程度上在于财富的不正当转移。因此,“仇富”实际上是反腐败的一个子命题。若腐败得不到遏制,则所有关于“仇富”的争论皆属虚妄,白费口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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