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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绿卡”给外地人才哪些市民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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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7月02日15:33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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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7月2日电(记者容安才)持有“北京绿卡”(工作居住证)的外地人才可享受市民待遇。这是从30日起开始施行的《关于实施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制度的若干意见》所明确规定的。
有关人士认为,《若干意见》的出台,将使申请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条件大大放宽,不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海外留学人员等特定单位和人群,而是扩大到普通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此举旨在加快引进来京创业人才的步伐,把北京建设成为“人才之都”。
持《工作居住证》者可以享受到的北京市市民待遇是:其子女在京入托、入中小学就读,免收借读管理费;可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房、批准上市的已购公房和存量房,按有关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可申请办理驾驶证或临时驾驶证以及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可参加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可按有关规定在北京市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
此外,持《工作居住证》满3年、符合条件的,还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手续,落户北京。
按照《若干意见》规定,凡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其聘用的人员在北京市必须有固定住所,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工作居住证》: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人才;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的人才;对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及特殊领域、特殊行业的紧缺急需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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