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沙 “酒后驾车险”在沈阳进行了试点。所谓“酒后驾车保险”,是沈阳天安保险公司推出的“非常事故损失特约险”,每份保费2000元。如果驾车者在酒后驾驶,导致第三者受到伤害或财产损失,保险公司最高可赔偿25万元。 8月20,中国保监会就“酒后驾车保险”表态,保监会认为,“酒后驾车险与中国现行法律之间不存在任何冲突,应大力支持”。这给此前纷争不断的“酒后驾车险” 定了性, 中国保监会已在原则上同意该险种的推行。 当民间声音还在质疑这种“酒后驾车险”是“杀人险”时候,权威机构迫不及待发表这样的态度,只说明想用“权威”封杀争鸣,创造一个有利该险种推行的良好环境。 对于“杀人险”的质问,保监会和天安保险公司解释说酒后驾车保险的推出,主要保障的是受害者的权益,而不是肇事者的权益。因为以前的第三者责任险中,由于酒后驾车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是不赔偿的。司机肇事后,要自己承担经济和法律上的责任。遇到有些司机家境不好,受害人往往得不到赔偿。 这样的逻辑是十分荒唐的。如此这样,那么不妨可以再推出这样的保险套餐。故意伤害他人险──因为在附带民事要求的刑事诉讼中,被告人也有可能家境贫寒无法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腐败险──腐败者被捕入狱后,可以发一笔钱给他的家属、二奶。诸如此类,难道还有卖淫嫖娼险、偷税漏税险、 诈骗失手险等等吗? 所谓“酒后驾车险”是保障受害人的利益,成立的外件似乎合理,但内质却经不起推敲。据报道,“酒后驾车”在美国、德国、日本等国家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国家机关对此是严厉打击的。因为酒后驾车直接指向公民的人身安全。可是在我国,酒后驾车的处罚是极其轻微的,对酒后驾车违章一般处以5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并处吊扣3个月驾驶证;对醉酒驾车违章的一般处以15日以上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并处吊扣6个月以下驾驶证,情节严重的吊扣驾驶证6至12个月。 本来就需要加大力度打击和规范的酒后驾车,现在有了经济上的赔偿,事实上也减轻了肇事者经济上的压力,这样的后果是什么就不言而喻了。 “酒后驾车险”到底能给我们带什么?给酒后驾车者带来更多的是肆无忌惮。可能会给个别受害者带来一定的经济补偿,但也把公众的人身安全推入一个更危险的境地。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