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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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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29日09:20 北国网-沈阳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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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200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即将开始,10月28日,省招考办公室介绍了招生政策的主要变化。
明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其双方依法自行处理。我省报考“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集中到沈阳市铁西区招考办报考。同时,加强考务工作信息化,全国共90所高校(其中辽宁省有24所高校)试点网上报名。考生如报考试点高校,请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www.chinayz.com.cn)进行报名。11月4日零时至8日24时为网上报名时间。具体办法及要求请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网址:www.lnzsks.com)查询。对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实行统一的最低复试分数线。2004年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须在招生单位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要求招生单位可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自定。
硕士生报名日期为2003年11月10日至14日,初试日期为2004年1月10日至11日。我省在所辖14市均设有报考点。(田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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