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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力求缩短办案周期 当事人有望当庭拿裁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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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13日10:44 南方网-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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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01月13日
本报讯 (记者/曾庆春 实习生/李拉通讯员/张慧鹏 周华娆)笔者10日从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我省各地法院将在今年广泛推广简化的民事裁判文书,这一举措有望大大提高办案效率,缩短民事案件办案周期。
据了解,广东高院经过几年的酝酿和试点,今年推出了这一改革措施。改革后的简化的裁判文书一般只写明诉讼当事人、案由和协议内容,言简意赅。随着《广东省法院关于简化民事裁判文书的规定(试行)》的正式实施,有相当一部分民事案件有望可让当事人当庭拿到裁判文书。
省高院副院长陈华杰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表示,简化民事裁判文书,不但有利于提高审判效率,降低诉讼成本,而且方便了群众的诉讼活动,让群众尽快解决纠纷,化解矛盾。他同时强调,这种简化的格式并不是适用于所有的案件,一些未纳入简化范围的案件,绝不能随意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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