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绥阳县决定取缔机动三轮车,投放60辆出租车在县城营运。7月20日,该县对60辆出租车经营权进行了公开拍卖,成功将60辆出租车以每辆6万元左右的价格全部拍卖。
然而,60辆出租车投入营运后,业主发现,城区原有的没有经营权的31辆奥拓车仍然在城区营运,这与该县承诺的“县城内五年内保持取得合法经营权证的出租汽车总数60辆”相悖。
31辆奥拓车全都属于绥阳县腾达客运公司。该公司法人代表李和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31辆奥拓车在县城投运3年来,的确没有取得经营权。但他同时强调,这并非腾达公司的过失。
据李和君说,2000年,通过招商引资,他和合伙人在绥阳县成立了腾达客运公司,投入31辆奥拓车在城区运营,同时,公司还与当时的主管部门绥阳县建设局签订了《出租车经营权有偿出让合同书》,合同书明确出租车经营权有偿出让期限为5年。
但李和君说,不知为什么,合同签订后还没有公证时,绥阳县建设局突然收回了合同,致使办理出租车经营权证时“卡壳”。尽管如此,该公司奥拓车的其它手续都顺利办齐。李和君称,3年来,奥拓车在城区营运畅通无阻,只是主动要求交纳出租车经营权有偿出让使用费时遭到拒绝。他认为3年来的营运,证明有关部门默许了31辆车的经营合法。
作为县城客运市场整顿主要负责人之一,绥阳县政法委副书记张学敏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张学敏并不否认腾达公司法人代表李和君的说法,但他说,绥阳县2000年引进出租车时,上级部门还没有明确要求对出租汽车经营权进行拍卖,当时鉴于31辆奥拓车已经投入城区营运,为了避免损失,县里决定让该公司进行“不定期试运行”。而在今年,省政府作出了专门的决定,要求城区出租车经营权必须拍卖,所以才会出现31辆出租车的归属问题。他说,当初签订的协议中明确指出要公证后生效,但最后并没有公证,因此,属于无效协议。
张学敏说,为了妥善处理这一遗留问题,今年7月,该县公开拍卖出租车经营权时,明确让腾达公司31辆奥拓车参加经营权拍卖,遗憾的是,该公司没有这么做,放弃了这一机会,在这种情况下,县政府经研究,决定将这些老奥拓车安置到县、乡公路营运。
但腾达公司对此决定表示不服。31辆出租车的归属问题仍在进一步磋商中。
(刘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