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9月18日)从广州市房改办获悉,从10月1日起,广州人领取住房货币补贴只需单位核实后就可到开户银行办理支取手续,不再需要房改办审核。
此外,今后,住房货币补贴对职工不再是一个看不见的账户,个人可凭住房补贴查询卡或对账簿在银行网点查询住房货币补贴余额。
据介绍,此前住房货币补贴的支取办法参照住房公积金的支取办法实行。
为进一步增强职工购房能力,规范和简化职工个人支取住房货币补贴手续,近期,市房改办印发了《关于支取住房货币补贴问题的通知》,新规定带来了如下新变化:
单位核实即可支取
以前住房货币补贴在开户、支取时都需要房改办审批,现在只需要开户时办理审批手续,支取时不用再到房改办办理审批手续。符合支取条件规定的职工到住房贷币补贴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住房货币补贴支取申请表》,由单位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单位开出的支付凭证和有关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支取手续。
异地建房可领房补
领取条件更宽松,建造房屋者,以前只有在广州市内建房时才能领到住房货币补贴,现在在广州市以外建房也可领到补贴。例如广州的王先生以前想在中山建房,当时他想要领住房补贴,单位一见他异地建房的相关证明,就不给他发房补,现在他在中山建房也可以领到住房补贴了。
失业者勿需等到退休
对失业人员住房现金补贴的发放,新规定要求,失业人员只要男性年满45岁、女性年满40周岁,且连续失业12个月以上的,就能领取住房补贴,而此前的规定,失业人员必须在退休后才能领取住房补贴。
领取房补时间延长
申请领取住房补贴的时间更宽松。以前规定购买自住住房的,属一次性付款购买的,在付清房款或半年内提出申请,现在规定此种情况,一年内都可以提出申请。
个人可查房补余额
此外,今后住房货币补贴对职工不再是一个看不到的账户,单位每个月在账户上存钱,但是账上有多少钱职工自己并不清楚。今后,职工个人可凭住房补贴查询卡或对账簿在银行网点查询住房货币补贴余额。近期,由各单位指定的承办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和广州市商业银行)陆续将职工个人住房补贴查询卡发放到职工手上。
10种情形可申请房补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支取住房贷币补贴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租房自住的;
●离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的;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调离本市工作的;
●失业人员,男性年满45岁、女性年满40周岁,且连续失业12个月以上的;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赠人可以支取职工住房货币补贴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申请办法
支取额度
购买自住住房的,属一次性付款购买,在付清房款后一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支取一次,累计支取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属按揭购房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支取一次,累计支取额超过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及贷款本息之和。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当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支取一次,支取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租房自住的,应当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支取一次,每次支取不得超过半年实际支付的租金总额。
离退休人员继续领取住房货币补贴的,每半年支取一次。
支取程序
符合规定的职工到住房贷币补贴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住房货币补贴支取申请表》,由单位核实加具意见后,持单位开出的支付凭证和有关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支取手续。
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房自住、离退休人员需多次支取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广州市住房货币补贴支取登记证》,以后凭《广州市住房货币补贴支取登记证》、单位开出的支付凭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支取手续。
原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职工住房货币补贴在上级主管部门托管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加具意见;无上级主管部门的,且职工住房货币补贴在房改办托管的,由房改办核实并加具意见。
提交证明
申请者除提供《住房货币补贴支取申请表》和单位开出的支付凭证外,还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支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支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支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货币补贴支取登记证》、支取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购买二手楼首次支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支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支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货币补贴支取登记证》、支取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征地拆迁补偿购买增大面积住房的,首次支取时,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购买增大面积住房发票、支取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后支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货币补贴支取登记证》、支取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作者:记者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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