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7月25日)下午,广东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议案,废止了《广东省收容遣送管理规定》。同时,《广东省流动人员管理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两法规中涉及收容遣送的条文也同时被修改。
《广东省收容遣送管理规定》于2002年4月1日起施行,曾对进一步搞好当地的社会救助、维护社会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在实际执行中,有一些执法人员不依法办事,借收容遣送制度乱收费,扩大收容遣送范围,限制人身自由,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今年3月,在广州发生的孙志刚被错误收容、毒打致死案就是典型一例。
国务院已于6月20日颁布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并将于8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