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中国推进现代化的任务之一是必须加速城市化率的增长,因为一国的城市化程度是其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尺。那么,城市化的标准又是什么?或者说,用什么样的指标体系来衡量城市化?这可能是政府构思城市化之路首先要明了的问题。深圳市宝安、龙岗二区刚刚出台的农村城市化十大政策看起来稳妥理性而且可行,也许能够为中国的地方城市化进程提供某些启示。 城市化的首要指标是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这不仅仅是一个理论问题而且更是一个经验问题。著名的箱根模型在其8项现代化指标体系中,把“人口比较高度集中于城市,整个社会越来越以城市为中心”列为第一项指标。英克尔斯指标体系把“农业劳动力占总劳动力比例”30%以下、“城市人口占总人口比例”50%以上作为衡量城市化的指标。 先行现代化国家的经验使国人认识到,改善城乡人口比例结构、提高城市人口比例不失为一个良策,目前的期望值是将城乡人口从现在的比例即30%:70%转换为至少70%:30%。这意味着在2050年之前,每年要有1000万以上的农村人口转化为城市人口。因此,北京、沈阳、郑州等许多城市纷纷从户籍制度改革入手,实行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的政策。然而,这项重大的户籍改革并未使大多数农民欢天喜地。看来,仅仅取消农民称谓、只要办个几分钟的手续就可使村民变为市民,并不等于是城市化的标志,城市化必然还有其他的内涵,不弄明白其他内涵就无法探索城市化之路。 我们以为,城市对于越来越多的人口的承载力,正是城市化的其他内涵和实质性标准。这种承载力具体体现为城市公共物品,如教育、医疗服务、就业机会、社会保障、交通运输、环境卫生、通信、水电气等等的供给状况。如果城市的公共物品供给水平与城市人口的增长水平出现严重落差,前者严重供不应求,城市化就是一句空话。 而为了提高城市公共物品的供给水平,需要有运转良好的城市管理体制,既保证政府充分发挥其提供公共物品的天职,同时也激励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公共物品供给,以弥补政府供给行为中存在的失灵现象。这一“善治”理论正指导着当今世界性的政府改革运动。 深圳市龙岗、宝安二区政府的农村城市化政策,之所以稳妥理性可行,就在于它契合了这一改革潮流,体现在:它并未单纯地实行农民市民化,而是把重点放在提高农民进城之后城市公共物品的承载能力和供给水平,以及为确保这种能力和水平而进行的城市基层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包括:加强基层建设,以街、居管理体制替代乡、村管理体制,建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中介组织;实行公共安全和基础教育的政府供给,在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对新市民实行平等待遇等;调动新市民的积极性,由其各种股份合作公司自主治理集体公共事务,如维护、建设和管理市政公共设施,负担社区治安、环境卫生等费用的支付,等等。 不过,就像其他任何政策都不可能十分完美一样,十项政策措施中也有令人费解之处。如,所有的原村集体经济资源收归政府管理,新成立的居民委员会与原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脱钩,居民委员会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基础,所以其人员工资、办公用房和办公经费全部由区财政承担。居委会是群众自治组织,在经济上完全依赖政府,显然就会成为政府的延伸,或者说实际上就是政府过程的构成环节,其自治性何以体现呢?这项措施关涉政府与市民社会的边界,区政府似乎超越了边界,给自己多增加了负担。如果实行新社区的经济独立,使其自主地承担起社区内公共事务的管理责任和相关费用,而政府则履行激励、扶持和监督的责任,也许会两相其宜。 (作者 唐娟)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