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评论:福建黑帮何以“坐大”行贿寻找“保护伞”
| |
| |
2003年1月24日00:33 人民网-华东新闻
| |
|
张金文
自2001年4月“严打”整治斗争开展以来,福建省检察机关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打黑除恶”,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取得突出成效。至2002年12月,对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的19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批捕374人,起诉203人。目前法院已对142人作出一审判决,13人被执行枪决,并深挖出一批“保护伞”
这19件涉黑案件中,有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资产达1500多万元,团伙有数十人,甚至近百人。那么,这些黑社会性质组织是如何“坐大”成势的呢?
非法选举筑“山头”
在已侦破的涉黑案件中,一些“黑帮”头头首先通过非法选举,担任基层组织如村委会主任、党支部书记等职务。然后,他们利用在村里的影响开办公司、纠集不法分子,扩大势力范围。
闽侯县林秋文、林文景、林木亮等人,纠集一批不法分子横行乡里,为非作歹。1997年底,“三林”密谋策划后,以暴力威胁和金钱贿选等手段操纵基层选举,使林木亮当选闽侯县祥谦镇枕峰村委会主任。当时,林秋文用钱为林木亮拉选票。林文景则以暴力威胁手段控制选举,他手下有一大帮人马,光打手就有30多个、枪十几支。选举中,他们非但不允许其他候选人入场演讲,还监看选票,写了林木亮名字的选票才让投进票箱。2000年9月,林木亮又通过行贿该镇党委书记洪碧光,当选村党支部书记。
把持基层组织后,这个涉黑组织便放开手脚,以喷砂造地、土地买卖、挪用公款等方式收敛村财,成立榕鸿砂石公司枕峰分公司,扩充势力,收罗不法之徒,编织关系网,变本加厉敛财。
几年后,以林秋文、林文景、林木亮为核心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哑巴帮”就这样形成势力,形成严密组织体系和明确犯罪分工:林秋文负责“摆平”当地派出所和刑警中队;林木亮负责打通县、镇等有关部门领导关系;林文景负责召集打手,具体组织实施犯罪;而林锦武等11名骨干成员则充当“打手”,专事杀人、伤害、绑架等犯罪活动。至案发时,该组织已有砂场十余家、加油站两个、进口高级轿车3部,赃款赃物总价值达1400多万元。去年9月,林秋文、林文景、林锦武等5人被执行死刑,林木亮、林建国等4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20多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暴力霸市牟暴利
涉黑犯罪大都有明确的经济目的:垄断市场,称霸一方,以非法经营牟取暴利。
漳州市芗城区以吕其太为首的团伙,采取拦车、砸车、殴打、故意伤害等暴力手段,强行垄断闽南鹅卵石、竹笋、猪皮市场,牟取非法利益,仅一年多就获利200多万元。
莆田市涵江区以蔡鹏华为首的黑社会团伙,从1994年至2000年间,纠合闲杂人员十多人,购买枪支弹药等武器,欺行霸市,实施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动,致1人死亡、1人重伤、多人轻伤。同时,还与境外不法分子勾结,在澳门实施抢劫两起,劫取人民币1500万元。组织偷渡138人,霸占码头收取巨额“保护费”。他们的共同特点是,以垄断市场为目的,以暴力手段掠取钱财,然后再用这些黑钱“招兵买马”,购买枪支弹药,使犯罪组织进一步“坐大”。
行贿寻找“保护伞”
这些黑社会犯罪组织为了能够得到庇护,大肆向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行贿,致使一些案件久立不侦、久侦不破,或者以罚代刑,使犯罪分子长期逍遥法外。
顺昌县以徐捷、游建国、徐凯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先后向顺昌县委原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健以及县人大、县公安局、县土地局的负责人等18名国家工作人员大肆行贿,致使一些案件得不到及时查办。2001年4月,18名涉案人员全部被判刑,其中李健被判处无期徒刑。闽侯县黑社会性质组织“哑巴帮”,先后向县长和土地局、公安局、刑警大队的负责人等20多人行贿,形成庞大的“关系网”。闽侯县原县长邹国真在收受了“哑巴帮”8万元贿赂后,对其扩征土地兴建加油站予以支持,纵容该组织“以商养黑”。莆田市涵江区黑社会性质组织首犯蔡鹏华,故意致人死亡后潜逃。为达到投案后不被关押的目的,向莆田市原政协常委蔡玉荣行贿3万元,然后通过他向江口警署原署长魏元永行贿2万元,使蔡鹏华在投案的当天就被取保候审,在社会上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
| |
|
Untitled Docu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