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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加工“盘锦大米”,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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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9日01:27 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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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昨日检查私自加工“盘锦大米”的企业
本报盘锦消息 (特派盘锦记者罗奇) 盘锦大米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管理工作已正式启动,昨日记者跟随盘锦市技术监督局对一些没有得到批准加工“盘锦大米”的米业加工点进行检查时发现,大部分的加工点加工的袋装大米上都印有“盘锦大米”的字样,执法人员对这些加工点作出限期一星期内整改的通知,并将印制有“盘锦大米”字样的包装袋全部就地封存。
据介绍,到目前为止,盘锦市只有38家大米加工企业申请了盘锦大米原产地域产品保护专用标志的使用证书,其余的加工点和个人如果再加工销售以“盘锦大米”冠名的大米,均属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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