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化迪 新年伊始,日本政府又在钓鱼岛问题上玩起了花样——— 1月1日的日本《读卖新闻》在头版头条位置赫然刊登一篇报道:《强化领土管理,国家租借尖阁(即钓鱼岛———作者注)三岛》。报道称,日本政府已与声称“拥有钓鱼岛所有权的国民”签订了“租借”合同,以年租金2256万日元的价格“租下”了钓鱼岛及南小岛、北小岛共三个岛屿,第一年的租期从去年4月1 日开始至今年3月31日结束。而且,日本政府还与那位所谓“钓鱼岛所有人”达成意向,准备将此“租借”合同延续下去。 日本“租借”钓鱼岛的行动,理所当然地遭到了中国政府的强烈抗议。然而日本媒体竟然称赞日本的做法是出人意料的“妙招”,大谈这一行动的“巨大意义”。1月8日,《读卖新闻》又报道,日本政府除了“租借”上述三个岛屿外,又从防卫厅拨预算打算长期“租借”钓鱼岛五个岛屿中最北的一个岛屿。 到底是出人意料的“妙招”,还是偷偷摸摸的伎俩,明眼人一看便知。 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我国最早发现、最早命名、最早经营、最早管辖并行使主权的,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中国福建、台湾等地居民世世代代在这里捕鱼、采药。直到1895年4月,日本的地图一直是用中国的名称标定钓鱼岛列岛。就连日本著名历史学家井上清在其所著《钓鱼列岛》一书中也重申,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固有的领土。书中说,早在1785年日本出版的《三国通览图说》及其附图上都用不同的颜色标明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隶属中国。 尽管史实、事实都无可争辩,然而日本却在钓鱼岛问题上频频寻衅。据日本媒体透露,日本政府对钓鱼岛所谓的“租借”行动早已开始,只是一直处于秘密进行状态,直到现在才公布。与以往有所不同的是,过去是表面上无组织的非政府行为,此次事件却由日本政府公然出面,而且打着“法律”旗号。此次日本政府玩弄的“租借”“妙招”,不外是以尊重所谓私人所有权之名,行获取对钓鱼岛的“管理权”之实。其实,这是在玩自欺欺人的把戏,是法律上的自慰行为。试问,那个“岛主”的所谓“所有权”从何而来?难道在别家院落里放个鸟笼、插杆旗子,就能证明该院落归他所有吗? 日本政府对钓鱼岛采取所谓“租借”措施曝光后,中国政府向日本方面提出了严正交涉。 1月2日,外交部发言人章启月在答记者问时指出,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日方对这些岛屿采取的任何单方面行动都是无效的。 3日,外交部亚洲司副司长程永华紧急约见日本驻华使馆公使指出,日方采取的任何单方面行动,都是无效的,丝毫不能动摇中国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所拥有的主权。 4日,外交部副部长王毅再次召见日本驻华大使阿南惟茂,强调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方对这些岛屿采取的任何单方面行动都是非法和无效的,中方决不能接受。中国政府和人民维护国家领土主权的决心和意志是坚定不移的,任何试图窃取中国领土的图谋都是不可能得逞的。中国政府要求日方纠正错误作法,杜绝任何损害中国领土主权和中日关系的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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