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结束的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长寿撤县设区有关问题的决定。至此,我市完成了设立长寿区的最后一道法律程序。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重庆市撤销长寿县设立长寿区的批复》和《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长寿县设立长寿区有关工作的通知》,为确保长寿撤县设区工作的顺利进行,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撤销长寿县人民代表大会,设立重庆市长寿区人民代表大会。 撤县设区后,按照《地方组织法》规定,长寿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的职权、职能依法履行到新机构成立时止。长寿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长寿区人大代表名额,维持原长寿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原长寿县人大代表名额不变。原长寿县第14届人大代表,全部转为长寿区第14届人大代表,任期至届满。 (记者李明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