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蕙) 2002年2月,国家工商局商标局的商标公告中出现了新疆一臊子面馆在餐厅领域申请注册“岐山张氏”的商标,昨日,岐山县工商局就此事向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 新疆人注册“岐山张氏”商标 据了解,2000年底,乌鲁木齐一臊子面馆在餐厅领域申请注册“岐山张氏”商标,国家工商局商标局经过一年多的审定,于今年2月4日下发商标公告。按照规定,下发公告后3个月内无人提出异议,乌鲁木齐这家面馆将拥有“岐山张氏”的商标专用权,其他部门和个人将不得擅自使用该商标,否则,工商部门有权调查处理。 业内人士指出,按照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不能作为商标的规定,“岐山张氏”是不能轻易注册成商标的。岐山县以境内有岐山而得名,远在五六千年前先民们就在这里繁衍生息,如果将“岐山”用到商标里,显然是不合适的。“岐山面”有着薄、筋、光等独特的地域风味。如果乌鲁木齐的这家面馆长期使用该商标,很容易误导消费者,造成岐山面是乌鲁木齐特产。按照《商标法》规定,如果商标容易引起误导或不良影响,也将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岐山面”曾申请注册证明商标 “岐山面”历史悠久,选料、底菜、臊子、调汤,都很有讲究。业内人士指出,岐山人完全可以利用“岐山面”丰富的内涵,组织当地大规模生产,集团化、产业化,将其发展成“证明商标”,让“岐山面”成为全国名牌。 按照规定,只有证明商标,才可以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所谓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由对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各方面要求都非常高。早在1998年,岐山县就曾申请注册证明商标“岐山面”,但是国家工商局一直没有批准。 岐山县要大力发展“岐山面” “尽管一直没有批下来,但政府一直没有放弃努力,一直都很扶植从事加工生产的个体商户。”岐山县工商局的登记注册股股长张君文昨日对记者说,“西岐民俗村已经很有名气了,有些人周末专门开车去那儿吃面,政府有信心将这个行业发展成当地的支柱产业。”按照规定,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在接到异议申请后,大约一年以后宣布裁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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