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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宗羲定律”是怎么回事?--温家宝谈话追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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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3月09日04:12 中国青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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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说,历史上每次税费改革,农民负担在下降一段时间后都会涨到一个比改革前更高的水平,走进“黄宗羲定律”怪圈。他所说的“黄宗羲定律”是怎么回事?
本报北京3月8日电(记者王尧)“温家宝副总理3月6日在人大湖北团参加讨论时郑重表示,共产党人一定能够走出‘黄宗羲定律’怪圈。我当时正好在场,研究‘黄宗羲定律’碰巧也是我的专业。”全国人大代表叶青今晚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说:“我觉得,温副总理借黄宗羲的口,说出了新一届中央政府的决心,一定要把农民的负担降下来,彻底解决农村社会改革这个大问题。”
41岁的叶青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专业是财政史。
他向记者介绍:“黄宗羲是明末清初的一位著名思想家,而‘黄宗羲定律’则是清华大学的秦晖教授在一篇论文中概括出来的。中央领导了解到这一研究成果,把它看作一面历史的镜子,要求作为税制改革尤其是农村税费改革的借鉴。”
他说,黄宗羲指出,封建赋税制度有“三害”:“田土无等第之害,所税非所出之害,积重难返之害。”这段话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不分土地好坏都统一征税;农民种粮食却要等生产的产品卖了之后用货币交税,中间受商人的一层剥削;历代税赋改革,每改革一次,税就加重一次,而且一次比一次重。
叶青说,从夏商周到民国时期,中国田赋制度的演变经历了8次。每一次改革的基本做法,都是把附加税、杂税、贡纳等并入主税,形成越来越大的税收负担。
他说,温家宝副总理提到的“两税法”,是唐中期宰相杨炎实行的改革,大意是“不管有没有土地,本地人还是外地人,一律按现有土地征税”,改变之前什么都收税的做法。还有“一条鞭法”,是明代中期张居正的税制改革。清雍正时期的“摊丁入亩”,就是把人头税摊到地税里收。
对当前的中国来说,如何从制度上防止“黄宗羲定律”重现?叶青教授认为,一、要对农民实行国民待遇;二、要从政体上改变,把“城乡分治”改为“城乡同治”。政府应该给城乡提供统一的公共产品,比如道路、农村义务教育等。三是要发展农村经济,从制度上保证农村小康建设。只有经济发展了,农民税负率才会下降。
本报记者与秦晖教授通话。秦先生尚未看到温家宝副总理谈“黄宗羲定律”的有关报道。不过他说,他知道温家宝副总理2001年曾在他的论文《并税式改革与“黄宗羲定律”》上做过很长一段批示,要求财政、农业等部门的领导在推行农村税费改革时注意研究这个问题。当时正是中央在安徽召开农村税费改革现场会议的前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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