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日前做出自10月1日起放宽保险公司经营区域限制的决定。对此,有专家称“这是中国保险业走向理性和成熟的重要标志,意味着中国保险业的春天将会来临”。 然而,这对于中国农业保险业来说,仍将是“杯水车薪”,不会有太大的改观。数据表明,2002年,中国农业保险总收入为4.8亿元,占保险业总收入的0.16%,比上一年下降20%,是20年来下滑幅度最大的一年。全国2.3亿农户,户均不足2元。 中国农业保险的持续萎缩,与当前国家农业政策调整、增加农民收入、解决“三农”问题的大方向背道而驰。中国农业保险业究竟将走向何方?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日前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国际、国内开展农业保险的实践经验表明,农业保险具有准公共物品的性质,如果完全实行商业化经营模式,必然导致市场失灵——应把政府主导下的、政府与商业保险公司“混合经营”的模式作为我国农业保险的主导形式。不久前,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也就此发表观点说,中国将合理运用WTO规则,促进中国农业保险的发展,在农险领域内加强同领先国家合作。 对于农险的日益萎缩,普遍的看法是因为从事农业保险的保险公司越来越少,这又是因为农业险种的高风险、高赔付让其难以承受。而对于农业保险项目经营常性的入不敷出,保险公司通常采取的办法是不得不提高保险费率。据说一些农作物险种的费率高达9%还多。对于大多数农民而言,普通的保费尚难以“支付”,怎能接受提高了的保费?况且,农业保险规模控制较严、操作复杂、赔偿估价双方意见往往分歧较大,为此,想参保的绝大多数农民最终不得不选择“放弃”。 长期关注“三农”保险业的中国保监会长春特派员刘德江说,农保之所以举步维艰,并不是没有市场,最主要的问题是农业保险自身缺乏“保障”。高风险、高赔付率,让开展该项业务的保险公司得不偿失,无论业界以何种方式尝试突围,身份不明、规则缺失、支持措施不足等原因决定了中国农业保险陷于困境的命运。 刘德江建议,研究中国农业保险发展不能仅限于研究农业保险,还要将财产保险、人身保险等一并研究和解决。解决这一问题最现实、快捷的办法是成立一个综合性的农村保险公司,必要时可代办政策性保险业务。但农村保险公司难以靠市场化方式自然形成,需要给予政策性保险以财政补贴。另外,建立农村保险基金制度也是建立现代农险市场运行模式成败的关键。就吉林省情况来说,农村保险基金的筹措可以从地方财政,民政、农村经济组织、城市单位及个人捐助和农村保险公司的一部分利润等,以形成雄厚的农险总准备金。 刘德江说,整合农村、农业、农户的政策性资源,投入综合性的农村保险,对于农村经济来说已是刻不容缓。 (作者 孙林江 张迎新)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