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贿赂,不是个正规意义上的法律术语。往后恐怕也不会有人要求把它列入刑法。听起来这么古怪的一个词儿其实是“应运而生”。
当教育都能与腐败挂上钩时,代表一个国家发展方向的人才培养也下水湿了身子——没有什么比这更叫人胆战心惊了。
■刘真
前两年蹦出过个词儿--性贿赂。着实让人打了记寒颤。美色当前,倒下的官员不是一个两个。现在,人们都知道“即时行乐”无利于“可持续性发展”,于是学历走红,假的真学历和真的假学历跟进官场。看这架势,“学历贿赂”的出现只是时间问题。更重要的是,和性贿赂甚至其它贿赂相比,学历贿赂能产生更多的“孳息”——一本好证书是可以拿来一路走到顶的,它的反复利用价值不可估量。
学历贿赂,不是个正规意义上的法律术语。往后恐怕也不会有人要求把它列入刑法。听起来这么古怪的一个词儿其实是“应运而生”。
学历,和最早人们概念中的贿赂客体财物一样,只不过指代一种贿赂的手段。时代不同了,需求的改变造成了贿赂手段的多样化。从学校招生、大学生就业的状况我们就可见一斑:一块砖头砸下来,九个工人一个大学生的年代已经过去,现在被砸到的估计是四个大学生三个研究生两个博士生外加一个博导。高等学历如此“不值钱”的情势下,凡有一官半职的手里没本本科证书估计是坐不稳的,至于想从七品升五品的,更高的及格线正划在上头。各种官员“学历速成”随之诞生:大专程度的胡长清成了北大法学院学士,才读完初中的杨秀珠一闭眼变成个同济大学研究生……从这些例子来看,伪造学历,似乎只是官员们的“单方行为”,可是,一边的耳光打不响,我们不能不想到,那些替官员读出学位的秘书们,那些闭着眼睛给官员开出学历证书的院校领导们,都极有可能成为或者已经成为贿赂行为的主体。今天,官员尚且可以利用已有的官权将给自己拿得学位变成一桩对下的行政命令,明天,当学历的地位膨胀到足以完全左右官员仕途的进退时,提供学历的另一方就完全有理由也有底气向官员开出条件。于是,双方就很容易形成刑法中“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贿赂形式。事实上,这个时候,学历贿赂者和受贿者之间已经形成了一个市场,双方的供需通过交易构成了平衡。
按理,什么东西过于吃香了,它就容易被人利用,事情就容易走到相反的一面,这也算常理。问题是,现在过于吃香的是一纸学历,这和今季吊带裙流行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当学历这种本来是用来衡量人的素质的东西也可以被量化、复制和伪造时,一个社会中还有什么是不能假的?
拿学历当成官场准入的通行证,听起来是要求的提高,实际上是最省力也最不科学和最不负责任的做法。只有当一个体系不具备全面考量一个人真实能力的机制时,学历才会成为惟一能参考的对象。打个最简单的比方,在研究一个中年干部的晋升问题时,必须考虑到在他求学的那个年代,是大专生就属于十分优秀的人才的年代,对于这样的公职人员,以硕士学位作要求显然有悖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而应替以实际经验作为加分的基础。盲目地拿学历一刀切,是逼着那儿生出许多泡沫来,原本清晰的用人方略,变成雾里看花,真假莫变。最糟糕的是,一错再错,你假我也假,“蔚然成风”,最后只看你我谁能假得更厉害。这样的攀比一上去,提供学位证书者的胃口恐怕不会不开,滋生“学历贿赂”的土壤肥沃得很。
反过来,再看学位证书的发出者:学校。早些年,中国人寒窗苦读十数载,方得一本身材轻盈的小证书,手里拿着,心中很是虔诚。随着教育的“产业化”,证变得越来越“贱”,学校成了学位证书的“经营者”而不是学子水平的考量者。上学拿学位几乎成了一种单纯的买卖关系,渐渐演化到只剩下买卖关系的本质:交钱提货。于是中间的步骤可省,一天没读过书的官员拿学位自然也不是什么难事。当利益最大化也能成为学校的追求时,除了钱外,发现还能从官员这个特殊对象手里谋求更重要东西的那一天便指日可待。
财物贿赂让人直接联想到“贪”,性贿赂与道德挂钩,而学历贿赂造成的最根本问题其实是不平等。
官员用以买学历的钱是公家的,校方给予官员的教育地位是某些不得而知的学生的,与学历交换的其它社会资源本该是属于民众的,而一本证书打天下,更是把真正有才有识的人挡在了大门外,这一挡,可能是一辈子。在少数人拿权、学历、利益交叉互换的时候,被牺牲的是普通人的正当权益。因为这种权益的损失没有实际载体,从时间上看也呈一个过程的形态,所以不那么容易引起察觉。但恰恰是这种利益的隐性转移,对社会资源的平等分配构成了最大的威胁。最为致命的是,当教育都能与腐败挂上钩时,代表一个国家发展方向的人才培养也下水湿了身子——没有什么比这更叫人胆战心惊了。
中国人家喻户晓的“狼来了”的故事告诉我们要讲诚信,也同时暗示了一个歪理:要来的终究会来,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这一正一歪俩道理,学历贿赂都占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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