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文学奖是阿尔弗雷德-诺贝尔遗嘱中提到的五大奖励领域之一,他在遗嘱中说奖金的一部分应颁给“一份奖给在文学界创作出具有理想倾向的最佳作品的人”。文学奖的颁奖单位是瑞典文学院。
首届文学奖于1901年颁发,得主是法国诗人普律多姆(Sully Prudhomme)。历史上罗曼-罗兰、萧伯纳、海明威等著名作家均获得过此奖。在96名获奖作家中,欧洲作家占了73人、美国作家占了10人、中南美洲作家占了5人、亚洲作家占了4人、非洲作家占了3人、澳洲作家占了1人。(闻新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