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隆迪地方法院判处11名1993年大屠杀制造者死刑
2002年6月22日09:55 中国日报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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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报网站消息:布隆迪一家地方法院6月20日判处11人死刑,16人终身监禁,因为他们在1993年布隆迪首位民选总统遇刺后进行了大屠杀。
据美联社报道,做出这一判决的是位于首都布琼布拉以东45英里的基特加刑事法庭,被判死刑的11人将被施以绞刑。
1993年10月21日布隆迪总统、胡图族人梅尔基奥尔· 恩达达耶在图西族士兵组织的政变中被打死,此后胡图族与图西族之间爆发了8年的内战,超过20万在战争中丧生,他们中大多数是平民。
2001年11月布隆迪成立了具有广泛代表性、多部族联合执政的过渡政府,但是部族仇杀一直没有停止。(李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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