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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11月1日起取消对旅馆业涉外住宿审批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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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1月04日15:58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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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涉外投资环境,最大限度地方便境外人员在津生活,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日前决定,自11月1日开始,取消对旅馆业涉外住宿的审批限制,天津市的宾馆饭店只要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进行报备并依法履行住宿登记手续,即可接待留宿境外人员。
取消对境外人员的定点住宿限制,是都市国际化的重要标志。随着改革开放的日趋深入,来津投资、建厂、经商、学习和生活的境外人员逐年增多。根据我国公安部的有关要求,天津市决定取消境外人员定点住宿限制。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建国以来,我国对来华外国人的管理工作经历了三个历史阶段:由限制到逐步放开,到今天的全方位开放式管理。1994年以来,来津学习的留学生大量增加,院校内留学生公寓建设滞后使得留学生的校内住宿非常紧张,天津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针对这种情况在全国率先放开了对留学生住宿的限制,允许留学生到社会住宿。随着社会不断发展,为方便境外人员来津投资、工作,优化天津市招商引资环境,天津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又在1996年放开了境外人员社会面租房、买房住宿和境外人员在企业内住宿的限制。
据了解,天津市放开对宾馆饭店接待境外人员的限制后,天津市宾馆饭店只要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进行报备并依法履行住宿登记手续,即可接待留宿境外人员,天津市对境外人员社会住宿管理制度也由以往的定点集中住宿管理,转变为全方位开放式管理。
此外,出于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其他公共利益的目的,天津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可以依法限制外国人或者外国机构在有关区域内设立住所或办公处所;对于未经允许在限制区域内设立住所或办公住所的,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将依法下发迁移通知书,限其迁移至法定许可区域。在放宽住宿限制的同时,天津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会依法加强对各留宿单位和个人的管理工作,对各类涉外违法犯罪活动将加大处罚和打击力度,确保天津市涉外治安秩序保持良好稳定。(文/刘峦孙洪磊)(来源:新华网天津频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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