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强市富民”还是”富民强市”?
| |
| |
2003年1月6日08:58 长江日报
| |
|
市府工作报告中曾多次出现的“强市富民”一词,引起人大代表的极大关注,但有代表指出这一提法欠妥,改为“富民强市”更好。
市人大代表、市科协主席陈和润在分组讨论时说,应该把“富民”放在第一位。他说,这两个词没有根本性的区别,但却有细微的差别———作为政府,首要的任务是为百姓服务。“虽然俗话说‘大河有水小河满’,但这不一定符合自然规律”,陈代表说,“只有小河满了大河才满得了”。
陈代表说,这一词汇的改变意味着观念转变,“富民强市”要求政府放开搞活,放手让各方面发展———“让企业家、市民放心赚钱,只要不违法。”
人大代表蔡仲玉受访时也表示,“富民”和“强市”两者并不矛盾,但“富民强市”的提法更能体现“以人为本”,人民富了,城市自然富得起来。
另有代表受访时指出,从市民的角度来想,他们更关心自己的家底什么时候能厚起来,有些市民可能会认为,“市强”并不意味着“民富”。
|
| |
|
Untitled Docu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