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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失恋自杀 母亲讨要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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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1月13日03:56 北京晨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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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者 赵中鹏)日前,一母亲因女儿失恋自杀向男方讨要精神损失费,结果未能如愿。
王女士的女儿小梅与谭先生于2000年10月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2001年10月,谭先生提出与小梅终止恋爱关系,小梅表示不同意。2002年4月1日凌晨,小梅用刀刺中谭腹部,谭被刺伤后自己搭车到医院救治。次日上午8时许,小梅到朋友住处服下有机磷农药氧化乐果,送到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2003年3月,王女士以女儿系谭先生预谋迫害致死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3万元。原审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后,王女士不服,上诉至市一中院。市一中院认为,王女士之女系服毒自杀,其死亡与谭无直接因果关系,王女士要求精神伤害赔偿缺乏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依法驳回其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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