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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查处土地违法案件逾千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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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24日07:31 扬子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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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全省共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102起,当年发生的土地违法案件509起,其中未经批准占地的案件427起。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六次会议昨天听取并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呼吁清理整顿各类园区,依法规范征地补偿行为。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于9月中旬赴南京、无锡、徐州、南通、淮安、宿迁6市进行了执法检查。报告指出,部分地方存在着圈地、浪费土地资源现象。而有的地方为了招徕客商,甚至实行“零地价”招商政策。
执法检查组发现的另一个突出问题是征地补偿标准普遍偏低、安置费不能足额及时到位和强拆住房。报告披露,全省多数地区执行的都是补偿标准的下限。如,规定土地补偿费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8-10倍计算,多数地区执行的是8倍;前三年平均年产值每亩不足1200元的按1200元计算,超过的应该据实计算,但多数地区都按1200元计算。报告还指出,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农民的征地补偿安置款的做法,实质上是挪用征地补偿安置费的行为,不仅给地方财政带来潜在风险,而且给社会稳定埋下了祸根。
为此,省人大常委在审议中建议对全省各地以往征地补偿情况作一次全面检查,凡发现补偿标准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和征地补偿安置费被截留挪用的要坚决纠正;对征地补偿不能维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的,要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省政府要尽快出台《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建立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机制。(记者刘颖)(南京晨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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