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一旅游团在珠海集体“买春”事件对于国人来说是奇耻大辱,激愤之中,有人把板子打向那些卖春女,有人把板子打向“领队”,广东省公安厅于27日宣布,公安机关已依法责令珠海国际会议中心大酒店停业整顿,并抓获了部分涉案嫌疑人员。 在国家正义和尊严面前,我们的爱国主义情结让人感动,因此我们有足够的理由让辱没祖国的人付出沉重的代价。可是,我不禁要问,如果没有日本人的嚣张行为和丑陋行径,如果此次“买春”事件的主角不是日本人,或者日本人“买春”行为没有发生在特指的日子,没有“政治因素”,那是不是就大事化小或者不了了之,甚至“宛如平常一段歌”。 说卖春在中国已经成为一门产业或者有耸人听闻的味道,但是在中国大大小小的城市,那些街边的洗头房、按摩房有多少名副其实呢,挂羊头卖狗肉者不乏。甚至在很多城市,居然形成了洗头、按摩一条街,或者民间有“红灯区”的说法,可是,除非有关部门统一采取行动,否则,大家都是相安无事的。有的洗头、按摩房就开在执法单位的眼皮子底下,很多肮脏的交易就是在执法单位的眼皮子底下完成的,这是对谁的嘲讽。 比起路边小店,那些诸如珠海国际会议中心大酒店、珠海市粤海大酒店等上规模、上档次的地方就更成为藏污纳垢的场所,但凡这样的酒店,大概本身就有“洗浴中心”之类的服务场所,真的是洗浴么?很多住宿的客人一进入房间就会频繁地接到骚扰电话,这又是什么?云集的330多个小姐是从四面八方招来的,还是本身就属于酒店的“员工”,不管怎样,在日本人“买春”之前,这些小姐就一直是以卖春为主业的,正如有人所说,在他们眼里,来者都是客,区别仅仅是服务对象不同而已,况且“抓得不严”。 卖淫嫖娼为中国法律所禁止,因此,各个城市每年都会有清查行动,但被查获的往往是一些小店,往往就是那些街头的洗头按摩房,类似珠海国际会议中心大酒店这样的场所,不但不会遭到清查,反而会受到有关方面的“保护”,当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保护,即便是特区,只要在中国的领土之上,卖淫嫖娼就不会合法,所谓的保护,无非是人为的后台和保护伞,那么,后台和保护伞又是什么人? 在这些日本人“买春”之前的很多日子里,我相信那几百个小姐都活跃在不同的场所,为不同的对象提供性服务,到底是什么人在“享受”着“春光”,到底什么人在“买春”,是下岗职工么,他们连生计都很艰难,是工薪阶层吗,他们恐怕也没有那么多闲钱,联想到很多贪官的丑闻,我们大致可以如此肯定,一些政府官员已经成为那里的常客,当然不会自己掏腰包,要么公款嫖娼,要么接受别人的款待,而最终的回报大概都是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湖南的那个别有心计的记者不就是把目标对准了那些“买春”的官员,而且在很长时间里春风得意么。 有关部门对于卖淫嫖娼行为的打击往往体现在罚款上,只要交了钱,就相安无事,甚至有执法部门勾结卖淫女拉嫖客创收的丑闻发生,而在后台和保护伞的庇护下,类似珠海国际会议中心大酒店这样的很多城市都有的高档次服务场所的公开化的卖淫嫖娼更是对中国法律的嘲弄。 有法可依、执法必严,为什么法律禁止的“卖春产业”会在中国大地屡禁不止,愈演愈烈;为什么在光天化日之下,几百个小姐能从容地为日本人提供色情服务而不为有关部门所闻;为什么一些地方会出现“三陪小姐”挂牌纳税的“合法”现象,这难道不更令人深思吗! (作者 许锋)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