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 石成 据江苏省有关部门介绍,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统一安排,江苏省的省级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计划于元旦前后正式挂牌,同时,由国资委编制的《国有企业改制的若干问题的意见》现已报国务院批准。另一《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的规定》正在报批。这种新设一级部门、增加两部法规的一揽子方案,被官员们认识是针对当前地方国企改制、国有股转让中的实际问题,而推出的强力组合拳。 改制转让问题催生新体系 据介绍,目前我国的国有资产有11.83万亿,其中52%属地方管理,48%属中央管理。在当前江苏省现有的167户大型工业企业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91户,占54.5%,其中地方企业67户,中央企业24户;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76户,占45.5%。也就是说,大型企业中,国有和非国有的比例已经从2年前的3比1变成接近1比1了。国资委对全国23个省进行的调查也显示,在实际操作中,不少地方都是采用全部转让的方式处理地方国有资产。一些县级城市有的是将国有企业全部卖光了,造成不仅没有国有企业,而且没有经营性的国有资本;地市一级中60%-83%卖掉了国有企业。 出现的这股将委托给地方的国资一次性卖光风潮,被官员们称为已经引起了很多问题,而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没有一个合适的负责的机构来对委托给地方的国资进行监督,二是没有一套具体的法规来对委托给地方的国资进行运作。那么,加快成立省一级的国资委,颁布有具体细则的国资法规,就成了防止国资被低估贱卖的双重保险。 省级国资委将是垂直领导 江苏省政府有关负责人称,江苏的省级国资委一直没有挂牌,原因是省级国资委并不是一个完全地方管辖的部门,其一些职能要与国务院国资委挂钩,在长期的酝酿和协调后,江苏省国资委初定于明年元旦前后成立。新开张的省级国资委,将与证监会的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银监会在各省直辖市设立的银监局的组织和运作方法类似。它将以国务院国资委派出机构的身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按照国务院国资委的规定对江苏省内的国有企业、国有上市公司的相关经营、管理和重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区域内监管范围的违法、违规案件,调解国有资产归属纠纷和争议等职责。其扎根地方但又对地方有监督权的特性,有助于解决一些地区出于局部利益考虑,而产生的对国有资产主观和客观上的处置不当。至于市一级的国资委机构,将在省级机构成立后,重新设置。 两部新法规有追述效应 至于《国有企业改制的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的规定》这两部法规,由于尚未正式行文,所以详情不得而知。但据有关负责人介绍,可以肯定的是,将对现在包括南京在内的许多改制案例中出现的矛盾和磕绊,做出认定、澄清和规范,其中含有在企业产权化改制中推行MBO时管理层股权比例、上市公司国有股转让作价原则等热点和难点的解决方案。 这两个被官员们称为“给一窝风超速改制行为上套”的法规,还将明确在资产清理、登记、评估、转让、劳动关系调整的过程中,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办事,规范审批,阳光操作,加强监督,所有法定程序和政策规定程序,一步不可少。企业改制方案,职工裁减、分流、再就业和安置方案等要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认真落实职工代表对企业改制的知情权、审议权、表决权和评议监督权。及时公开企业改制方案、企业改革的有关政策依据、办事程序,接受企业党组织、工会和广大职工群众的监督。并且,何时何地通过何种媒介发布上述信息,也有规定。一机构两法规的出现,还意味着对于一些地区已经宣布改制改革完成但未经国资委认可的改制成果进行重新认定,特别是一些国有股份的产权归属,如果迄今没有完成过户的,将面临新的审核。快报记者 石成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