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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储蓄账户不得转账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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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8月18日12:06 大众网-齐鲁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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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蓄账户不得转账结算央行这一规定自9月1日施行
本报北京8月17日讯 从9月1日起,银行将取消个人储蓄账户的代付水电费、还贷等功能,并开设供个人投资、转账的结算账户。
从今年9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将开始实施。根据该办法,个人储蓄账户以后将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办理转账结算。而付水、电、话、燃气费,还房贷、车贷,进行证券投资,透支消费等个人投资、转账业务将由专门的结算账户来完成。这一消息对于早已习惯了拿着一家银行相同存折(对应相应账户)的普通市民来说,还真是个“新鲜事儿”,充满了“未知数”。
据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把目前简单的账户分为储蓄和结算两种账户,将便于人们满足多种金融支付需要。其中,个人储蓄账户主要是现金存取,而新开设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基本功能是办理汇兑、定期借记(代付水、电费等)、定期贷记(代发工资等)、借记卡等转账结算。更为重要的是,通过使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可以在银行防范支付风险的前提下,大力组织推广人们使用个人支票、信用卡等信用工具。
不过,个人结算账户对普通市民的影响估计不会太大。一方面是因为多家银行还在制定细则的过程中;另一方面,根据央行的思路,从9月1日起,存款人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手续非常简便,存款人既可在已开立的储蓄账户中,自主选择确认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也可以单独申请开立新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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