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记者庾燕琼、通讯员木子报道,前天(4.14),国务院发布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当前加剧医患纠纷的众多问题进行规定。此消息一出,马上在一些患者及家属中引起了反响。记者昨天(4.15)在广州市主要医院采访了部分市民。 再也不必抢夺病历 去年8月,赵先生的妻子在当地一家医疗机构病逝,第二天清晨,赵先生来到医生值班室却发现主治医生正在妻子病历上填写,不懂医学知识并害怕被医生欺骗的赵先生将病历抢出。事后,法律界的朋友拿着有明显修改痕迹的病历告诉赵先生,病历一旦抢出,很可能失去了法律效力。 病历放在医疗机构里患者很难放心,在过去医疗机构普遍不让患者复印病历的情境中,患者应该怎么办?医患纠纷常常围绕病历问题展开,像赵先生这样的事例时有发生。“这下好了,以后可以理直气壮地要求复印病历了。”一位正希望拿到病历讨说法的患者家属说。 不再担心鉴定不公正 正在广州市某大医院看病的谢女士听记者讲解了新《条例》的主要内容后长舒一口气,她的丈夫去年年末在广州市一家三级医院病逝,亲友们都认为该医疗机构对患者的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谢女士最初自己想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但朋友告诉她,鉴定由医院的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委员会里部分成员很可能会来自这家医院,想通过鉴定查清真相很难。她说,以后医疗鉴定由医学会专门负责并有回避制度,这下应该能够公正了。 天下医生是一家 不过,也有病人提出相反的声音。家住海珠区的李先生目前还在为母亲的“医疗事故”在到处奔波,他说,新《条例》确实比老《条例》进步了很多,但是并没有改变患者在医疗事故处于弱者的身份,首先医学会其实也可以算得上是一个半官方的组织;第二,它的专家都是各个医院医生,向以前的各医院医生相互“给面子”的情况不会改变,具体说就是:甲医院的专家在鉴定乙医院的医疗事故时“高抬贵手”,给以后医院的专家甲医院的医疗事故留条“后路”;第三,医生相互之间会固有的“同情心”、“星星相惜”。他认为应该成立“医疗法庭”,由司法,必要时由人大、政协共同参与监督。 医院:没错不怕复印病历 广东省第二中医院副院长汪何:新条例使医疗事故的处理比较充分考虑双方的权益和义务,比起以前有了很大的进步。在病历复印上,医院对此没有特别所谓,没错不怕复印,有错医院就应该承当相关责任,汪副院长说以前医院都是允许给病人复印的。 省人民医院常务副院长曾国洪:新条例使医疗事故的处理更加公开化、程序化,更加有章可循,省人民医院对此非常欢迎。他说,以前经常有一些患者拿着根本不是医疗事故的事情来医院纠缠,动辄索赔几十万,有的还到医院闹事,严重干扰了医院的医疗秩序。有了这个条例,医患双方都可以凭事实说话,医生有没有错,错了该赔多少,都可以找到依据,使纠纷的处理更容易得到双方接受。他还说,条例对医疗文件的书写、保存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医院不能提供医务人员无过错的证据,就等于医院有过错,所以医院一定要保护好医疗证据。因此,省人民医院最近作出决定,在病人出院前,让专家检查所有的医疗文件,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处理,并对书写这些医疗文件的医务人员作出处罚。为了减少医疗差错,省人民医院准备成立医疗质量控制科,专门抓医疗质量。 作者:记者庾燕琼、通讯员木子 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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