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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照倒卖成品油14万销货款被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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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5日17:46 京报网-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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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杨滨 通讯员罗伟 谢森)一外地来京农民在既无营业执照又无国家经贸委《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的情况下,冒用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石油分公司的名义,采取买发票、刻假章、签假合同等非法手段,卖给北京一物业公司柴油,非法获利4700多元。记者昨天从东城工商分局获悉,该局共依法没收其销货款达14.2万余元。
为了减少污染,北京市正积极将冬季取暖的锅炉由燃煤改为燃油,一些单位急需大量燃油,于是有人看准了这个机会,动起了歪脑筋。经查,数月前,外地来京陕西农民秦某花4万元在京购买了一辆旧油罐车,从2002年8月起,开始做送油生意。每次送油时,秦某先在经过房山的路上从过往油罐车上,购买比石油公司每吨便宜150元的0号柴油3吨,装在自己的油罐车中,然后再到中石化公司北京丰台石油分公司装上5吨0号柴油,一共8吨送到一家物业公司。由于石油公司出具的发票是5吨,发票与实物不符,为了能结账,秦某便到西直门立交桥下,以每张200元的价格买来发票,自己填写后交给该物业公司,并在发票上盖好伪造的“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石油分公司财务章”。然后再将物业给的支票交给石油公司,以支付油款。此外,秦某还在中石化公司北京丰台石油分公司偷拿了合同样本,自己打印后,找人私刻了丰台石油分公司的公章,与该物业公司签订了供油合同。到被查获时,秦某以非法手段为该物业中心送了6车油,获利47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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