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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同行售价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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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1月10日01:34 东方网-新闻晨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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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见同行的配件售价较低,便想以皮肉之苦让对方得到教训。谁知,纠纷过后,自己反倒因人身伤害而接受法律给予的“教训”。
刘某从外地来沪后,在哈密路上开了一家经营塑钢门窗生意的小铺子。今年9月20日上午,他忽然接到一个电话,要求送货到仙霞路一路口。刘某骑着自行车赶到指定地点,这时走来两个陌生人,揪住他就是一顿殴打。
对方持铁棍等器械将刘某击倒在地,刘某的几颗牙齿被打落。经他人报警,行凶者不久便被赶来的警方捕获。
据行凶的赵某和林某交代,他们和刘某一样也是做塑钢门窗生意的。刘某的铺子离他们的铺子不远,得知刘某的配件卖得比他们便宜,便觉得刘某抢了他们的生意,于是用电话将刘某骗至很少有人经过的十字路口,伺机报复。
国庆前夕,刘某向长宁法院起诉,要求赵某和林某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由于赵某和林某仍在被拘留期间,法院将法庭设置在看守所内,判定两人赔偿刘某3500元。
(记者葛志浩通讯员金文斌)
给人“好看”自尝苦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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