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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的手机咋一去无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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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30日09:55 燕赵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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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协称:超出维修时限商家应予换新机
本报唐山电 一款新手机,因出现故障送修,谁知竟一去无回。近日,唐山的张先生再次找到手机销售商,要求商家按规定为其更换新机。
今年1月28日,张先生从唐山市路南区某商场买了一款某品牌双屏手机,使用不久发现,该手机经常出现自动关机及外屏无显示等故障,于是送交商场维修。几天后,该商场以“经检查无故障”为由将手机还给张先生,可原有故障仍然存在,而且张先生还发现其手机信号、声音等多方面性能与产品说明书不符。
7月初,他再次找到商场,商场表示要“返回厂家修理”。一个多月后,张先生几次催问此事,但商场称“因暂时没有配件,厂家无法维修”。一气之下,张先生于8月18日将该商场投诉至路南区消协。消协介入后,商家表示,如果配件到货,手机一定会尽快修复物归原主。
10月21日,距离张先生的手机送修时间已经过了两个多月。依据我国《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相关条款,因生产者未按合同或者协议提供零配件,使维修者延误了维修时间,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60日未修好的,由销售者负责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于是,张先生要求该商场按规定为其更换新机。面对这条法规,商场只答应为他更换手机主板,被张先生回绝。路南区消协的工作人员表示,按照法规,厂家应为消费者更换新机。
10月27日记者获悉,经过该商场与手机厂家积极协商,手机生产厂家已经为张先生更换了一部同款型新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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