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乌鲁木齐八月二十日电(记者汪金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二十日召开立法听证会,就《新疆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草案)》广泛听取来自普通民众的声音。 这是新疆历史上首次举办立法听证会,来自新疆各地的近百名消费者代表参加了本次听证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一九九三年十月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其目的在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各省、直辖市和自治区随后根据地方特点出台了相应的实施办法。 为了做好本次听证工作,新疆人大于今年六月在媒体上全文刊发了《新疆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草案)》,广泛吸引普通消费者参与。 本次听证会上,消费者代表就医疗安全、房地产问题、水电暖供应、银行服务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发表各自的意见。消费者普遍对国家垄断行业所表现出来的“霸气”表达了不满,并警告照此进行下去,将出现“弱者更弱、狂者更狂”的局面。 共计一百八十分钟的听证会上有十五名消费者代表将自己对该法规部分条款的修正意见上交给新疆人大。 新疆人大副主任达列力汗·马米汗会后向记者表示,人大作为立法机关,应该认真听取广大消费者的意见,做好调查工作。本次听证会上消费者代表所提及的问题将作为人大审议法律的参考,使出台的法律能够反映广大消费者的要求。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