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讯 (记者 朱云鹏) 在一起同居的一对外地男女,女的报案称姘夫强暴了自己的女儿,而男的报案称该女子偷盗摩托车,一个案中案被牵出,民警经深入调查,发现这一男一女都是盗车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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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女孩惨遭凌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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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5月11日深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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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东陵区凌云街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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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籍女子刘彩凤2001年年初来沈,起初靠骑摩托车拉脚谋生,在车站等活儿的时候与吉林省榆树县人王国昌相识,时间一长,两人便住到一起,共同生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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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彩凤有两个孩子,王国昌有一个孩子,由于租的房子面积小,晚上睡觉时五口人都挤在一间屋内。刘的大女儿芳芳(化名)今年12岁,不便再和大家挤在一个炕上,就在炕下支了张床独自睡。5月11日晚,刘彩凤在梦中隐约听见几声叫喊,惊醒后才发现是女儿芳芳,刘开灯后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王国昌正一丝不挂地趴在芳芳的床上,衣衫不整的芳芳趁灯亮的时机挣脱出来,蜷缩到墙角失声痛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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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起身后,不但不惭愧,还恶狠狠地威胁她们母女两人不许报案,否则有她们母女好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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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电话引出案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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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5月31日下午2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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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沈阳市公安局东陵分局凌云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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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下午2点,刘彩凤领着12岁的女儿芳芳来到凌云派出所报案,称王国昌强奸了自己的女儿。民警正在询问详细情况时,又接到一男了打来的匿名电话:“凌云派出所吗?听说有个女的报一起强奸案,是吗?”民警感觉有点不对劲,便回答说:“没这回事,你是哪位?”那男子支支吾吾地说:“没有啊?那好,我要报案,凌云街有个叫刘彩凤的,她偷摩托车,你们可以查查。”说完,便挂断了电话。民警放下电话后感到事有蹊跷,便向所长汇报了情况,经开会研究后认为匿名电话很可能是王国昌打来的,而刘彩凤也可能有问题,要同时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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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对刘彩凤采取迂回战术。“为什么11号的事情你31号才来报案?”“他(指王国昌)这半个月神出鬼没的,经常不在家住,回来后就拿刀威胁我们不许报案,否则就杀了我们。我想了好几天才敢来的。”“那他为什么说你偷摩托车呢?”刘有些激动:“我是受害人哪,你们是不是搞错了,总问我干什么?”“那外面你骑来的三轮摩托车是谁的?”听到这儿,刘低头不语。最后,刘终于交代:“摩托车是几个月前我和王在东陵区长青街附近的一居民楼下偷的,以前还偷过三四辆。”案中有案,民警决定,全力抓捕王国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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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里堡长线钓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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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5月31日晚上9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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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东陵区八里堡大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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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晚上8点45分,刘彩凤的传呼机响了,是王国昌打来的!民警劝刘这是个立功的好机会,要将功折罪,争取宽大处理。刘表示愿意配合,于是将电话回了过去,接电话的果然是王。王说:“你报案了吗?告诉你,敢报案你小心点,我们可是一条船上的。”刘在民警的暗示下说:“我没报案,你有空吗?咱俩见面谈谈吧。”王表示同意:“那就今晚9点,八里堡大桥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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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在大桥附近布控后,9点钟,刘彩凤来到八里堡大桥。这时,桥头附近站着一名推自行车的男子,刘一见此人便大喊:“就是他!”王见势不妙,扔下自行车就跑,跑出约500米,在前面埋伏和在后面追捕的民警将王摁倒在地。在他身上搜出了一把匕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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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昌在派出所里嚣张的气焰没了,他如实交代了自己盗车和强奸的事实。王国昌,1999年曾因盗窃罪被判两年。从2001年以来,他分别伙同刘彩凤和一名叫“长顺”的男子多次在沈河、大东、东陵、高新区等地盗窃摩托车共15辆,总价值约七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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