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女子遭法官丈夫虐待 上访惹恼领导成“精神病”
2002年7月9日15:17 《法律与生活》杂志
|
一个因婚姻不满的弱女子,在无法对抗身为法官丈夫的残酷虐待同时,却因不断地上访又“惹恼”了自己单位领导,被强行定为有“精神病”。在身患多种绝症、生还无望的人生最后阶段,不由得泣血悲号:还我尊严!
遭遇家庭暴力,她四处奔波为维权
1992年,河南省开封市第二职业中专的女校医江帆经人介绍和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文斌(化名)相识并恋爱,同年8月26日两人登记结婚。一年后,这对小夫妻有了一个聪明可爱的儿子,一家3口,幸福快乐地过着甜蜜的日子。然而,好日子还没来得及仔细回味,这个小家庭便陷入了“家庭战争”。夫妻二人常因家务琐事相互吵吗、厮打,最终于1996年5月夫妻分居。1997年2月24日,文斌将妻子江帆起诉至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请求离婚,但法院以其“夫妻感情未彻底破裂”为由不准二人离婚。
婚没离成,两人的争吵仍在继续。由于家庭矛盾长期不断激化且未能得到根本解决,江帆和儿子的日子过得十分苦涩。江帆向丈夫的单位多次反映,说文斌经常殴打、侮辱她,并虐待她和年幼的儿子,但单位领导对文斌批评教育后仍不能解决问题。分居后,江帆和儿子生活在一起,她以自己和儿子有家不能归,文斌长期不给孩子抚养费为由再次向丈夫单位反映,这一次,文斌被单位停职3个月作为对他的惩罚。但江帆和孩子的生活仍未得到改善。
采访时,江帆向笔者哭诉了自己遭遇暴力后,向有关部门反映时受到伤害的不幸经历。
1996年我因家庭暴力向我丈夫的单位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反映,身为法官的文斌长期打骂虐待我和年幼的儿子,请求法院批评教育责令其改过。我的反映引起了法院领导的反感,该院原院长明确表态:刘斌打你也不是我让打的,你找我干啥?他不让你母子回家我管不了,我不可能把他绑住把钥匙抢过来,他不给孩子生活费,我也不可能扣他工资,随便扣工资犯法。当我问到“法官打人,不抚养自己的孩子犯不犯法”时,被赶出法院。有了领导的庇护使我的上访异常艰难,每当上级有关部门过问此事时,法院都以“问题早已解决,江帆无理取闹或以她有精神病”等为理由来欺骗上级,致使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但我坚信共产党的天下总会有讲理的地方,不管上访如何艰辛,我拼上性命也要讨回公道。1997年11月19日我再次到开封市中级法院反映问题,被守在门口的一群保安人员毒打,在我向法院多方求助无果的情况下,绝望中我身披“妇女儿童谁保护,法官犯法谁惩处”的白布条幅在省委门前将自己浇上汽油以死抗争,被一笔者救下。在此之前,我校某领导就以“我不管你冤不冤,只要你上访影响学校当上访先进单位,学校就“治”你。
江帆自己不知道,她的这次“自杀”和多年不断的上访正给她带来越来越多的麻烦和灾难。
三次座谈会后,她被“鉴定”为“精神病”
1997年12月8日,正在开封市第二职业中专医务室工作着的江帆接到该校党委书记张纪平的通知,让她到市教委会议室开会,说是要解决她的问题。来到市教委二楼会议室,江帆看到会议室里已坐有七八个人,除了市信访局副局长程俊,自己学校的党委书记张纪平、办公室主任沈荣庆,市教委办公室主任徐建忠、教委信访室主任范玉才等自己认识外,还有两位年龄稍大的陌生人(后来得知这两位陌生人就是为江帆做精神病鉴定的医生)。见此情况,江帆心里很是纳闷,平时找领导反映情况,他们都会随便敷衍几句,甚至拒之门外,今天怎么都主动过来找她谈话,而且听徐建忠主任讲那两位陌生人都是资深的“法律专家”。激动紧张之余,江帆憋着一肚子气不肯说。沉默了一会儿,徐建忠说:“今天有关领导和专家都在,他们的时间很宝贵。江帆你抓紧时间把你的事儿说一说,文斌怎么虐待和侮辱你的事也说一下,想什么就说什么吧!”
江帆于是偷偷按下自己早已准备好的小录音机的录音键开始谈自己多年来发生的不幸之事。她谈了自己曾多次遭到丈夫的毒打和侮辱,谈自己和幼子目前艰难的生活处境以及一年多来自己遭受的委屈和痛苦,讲到动情之处,她不禁激动得语无伦次甚至失声痛哭,为了引起与会者的重视,江帆甚至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中的有关条文,希望他们能对自己有一个公正的说法,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江帆讲完之后,那两位陌生人提了几个问题,待她一一答完,这次座谈会就结束了。想不到的是,在短短的一个星期内这样的座谈会竟开了3次,江帆每次到会都积极配合,问什么答什么,她认为自己的苦日子这回可要熬出头了。座谈会开完,她悄悄等待着好消息。
|
| |
|
Untitled Docu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