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1月28日)下午,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对全国首宗以卫星影像图和航拍遥感影像图作为证据的滥伐林木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国辉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1997年3月25日,被告人与白云区罗岗镇八斗村签订合同,租用该村大麻坑的山岭土地开发经营。1997年5月至2000年12月,陈国辉未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雇请温学明等人(均另案处理) 擅自开挖大麻坑49、54、55号林小班的林地,共计毁林面积71.9亩,采伐林木6655株,采伐林木蓄积81.47立方米。 公诉机关为了证明被告人滥伐林木的行为,首次采用卫星影像图和航拍红外线遥感影像图等先进科学数据进行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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