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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出租屋人均居住面积未达3平米 禁止出租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29日09:42 金羊网-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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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讯 (记者 张斌)广州出租屋人均居住面积未达3平方米以上的坚决禁止出租!这是记者从昨日上午召开的全市关于城中村出租屋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情况通报会上获悉的。通报说,全市共清查出租屋172658栋、695368间,其中天河区已对160439间出租屋逐一造册登记,白云区则取缔了9555间出租屋。
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出租屋楼梯宽度大部分不足1米的问题,昨日的通报会要求,这类出租屋应确保人均居住面积在3平方米以上,达不到要求的坚决禁止出租。(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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