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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五险一票征缴 有哪些新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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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29日10:21 武汉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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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政府发出通知,决定从明年元月1日起,对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实行统一申报,一票征缴。新政策实行后,社保缴费方式有哪些变化?社保缴费基数该如何确定?昨日,记者就此采访了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征缴方式变化大与过去相比,社会保险费申报核定和征缴方式发生以下变化:一是登记的变化。过去缴费单位有多个社会保险登记号,缴费个人有多个社会保障号。现在缴费单位只有一个社会保险登记号,缴费个人也只有一个社会保险号;二是申报核定的变化。过去,缴费单位要多头申报,且各险种的缴费基数不一致。现在,各险种集中在一个大厅受理申报,实行一个缴费工资基数,一表申报,一表核定;三是征缴的变化。过去,社会保险实行一险一票征缴,现在则实行五险一票征缴;四是稽核的变化。过去各险种分别稽核,现在则对缴费单位申报缴费情况实行统一稽核。“五险”实行一个缴费基数新政策实施以前,我省五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各不相同。其中,只有养老和医疗两项社保对缴费基数实行了保底、封顶。新政策实行以后,五项保险将统一实行一个缴费基数,并全部实行保底、封顶。即缴费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均以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实发平均工资,作为本年的月缴费工资基数。其中,高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缴费工资基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核定。缴费基数申报表须职工本人签字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将按年予以核定。缴费单位应于每年1月20日以前,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社会保险综合服务大厅申报当年的社会保险费工资基数。缴费单位申报时,应根据其上年度全部职工人数和工资额填写《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核定表》,并经职工本人签字。社保费应按月申报缴费单位应于每月20日前,按照核定的缴费工资基数到劳动保障部门社会保险综合服务大厅,申报下月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单位申报时,按“五险一表”填写《社会保险申报核定表》。职工人数发生增减变化的,应同时填写《社会保险参保职工增减变动申报表》。拒不申报要受罚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或者未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记者雷雨实习生 邓璇 通讯员 董长麒 宋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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