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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斗气车别坏大货车一小公共司机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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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5日17:46 京报网-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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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吴丹慧)记者今天从市检一分院了解到,小公共司机唐某因开“斗气车”造成他人车辆损坏,昨天被该院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捕。
2002年11月27日晚10时许,唐某驾驶小公共汽车由苹果园向门头沟方向行驶,车上有20余名乘客。当车行至首钢西门附近时,唐某觉得同向行驶的一辆货车超车时剐蹭了小公共右侧反光镜,但货车司机并未停车。于是,唐某立即加速追赶,当两车行至门头沟双峪环岛北侧约500米处时,唐某驾车由里道故意挤靠在外车道行驶的货车,致使货车与路边的水泥灯杆相撞,损失约14000余元。事故发生后,唐某辩解说他追车的目的是想质问对方为什么不停车,让对方赔车,没有想到会出现这样的结果。然而,让唐某没有想到的远不止是开“斗气车”他本人也被检察机关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捕。
市检一分院周检察官说,唐某为追赶货车,以100迈左右时速在马路上横冲直撞,完全不顾车上20余名乘客的安全,他的行为应该属于故意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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