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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麻旦旦向咸阳中院直接递交诉状。 |
本报讯陕西泾阳县“处女嫖娼案”的受害者麻旦旦昨日向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状告市、县两级公安局的诉状。
西北政法学院法律三系主任、硕士生导师杨小军详细阅读了陕西《华商报》相关报道,听取麻旦旦的陈述后说,“处女嫖娼”是个天大的笑话。西北政法学院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光勇接到麻旦旦口头委托后,明确表示要义务为麻旦旦提供法律援助,并指派该中心两名大学生袁义伟、吕斌代理麻向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有关规定,13日是该案提起行政诉讼的最后期限,袁、吕于12日晚已连夜起草诉状。
昨日,在姐姐麻珍珠的陪同下,麻旦旦拿着《行政诉状》来到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麻在行政诉状中以咸阳市公安局仅撤销县局的荒唐裁决但未就申诉人提出的索赔要求作出答复为由将其列为被告,泾阳县公安局为第三人。
请求人民法院确认:1、泾阳县公安局作出的《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违法;2、被告及第三人强制传唤、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事实行为违法;3、被告强迫原告作“处女膜完整”医学鉴定事实行为违法;4、对原告讯问程序实体内容违法;5、对原告使用械器、械具违法;6、判令第三人及被告公开赔礼道歉恢复名誉;7、判令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及误工费、医疗费、交通费、通讯费共计59560元,并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等9项请求。
麻旦旦以该案件案情重大、情节恶劣、为了避免案发当地人为干扰等3条理由,请求由中级人民法院直接立案。
咸阳中院行政庭副庭长张满生个人表示,基于麻旦旦的3条理由,该案可以越过基层人民法院由中级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据悉,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已接收了其诉状,并将组成合议庭就能否立案尽快给麻以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