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民党副主席 |
吴伯雄(1939--)台湾桃园人,客家籍,出身望族,其父吴鸿麟曾任桃园县议会、议长及桃园县长。 台湾成功大学企业管理学系毕业,革命实践研究院党政班、"国家建设研究班"结业。曾任三民主义军事巡回教官,南亚工专副教授,新竹合会储蓄公司经理。1968年当选台湾省议会第四届议员。1973年竞选任桃园县长为当时最年轻的县长。1974年被保举为"全国"特优行政人员。1976年任台湾省烟酒公卖局局长,国民党十一届中央委员。1982年调任国民党中央委员会秘书处主任。1984年被任命为"行政院内政部长",成为国民党新生代台籍政客骨干人物。任内推动社会福利,加强环保,有所绩效。1986年当选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参与党政中枢决策。1988年被任命为台北"市长",并连任中央党务委员。1990年卸任台北"市长",转任"行政院政务委员"。1991年再度出任"内政部长"至2000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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