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晨报报道,
▲八成市民反对
昨日,本报刊登了《匪案拍成电视剧我反对!》一文,昨日本报接到160多个电话,其中80%的市民说“反对”,其余市民觉得拍成电视剧也未尝不可。
陈姓老人:(气愤地)半月前5岁的小孙子对我说,“张君一个人杀了这么多人,还有枪,好舒服哟!”孙子的话使我很震惊,问他怎么知道的,他说电视里面说的有枪,还杀了人。我真不敢想如果拍成电视剧,我小孙孙一类的小朋友还会被教成怎样。
上桥刘女士认为:不拍最好。不能从艺术方面去刻画他,否则就把张君“神化”了。
沙区邓女士代表全办公室同事打来电话:电视剧应该给人美的享受,怎能让这血腥的一幕幕暴力再现呢?
江北一位刑警:不能拍,因为侦查手段一旦“曝光”,会加大我们防范犯罪的难度。
“6·19”劫案受害人罗运洪母亲:让惨案在电视上重演,这无疑是在我们的伤口上撒盐。我相信20多个死难者家庭都对这一消息同样伤心。我儿子胸部被打几枪,脑壳又挨一枪,门牙被打掉三颗,死后跪在地上……我常常不敢回想这些场景,更无法想象屏幕这些惨状让我们再受一次伤。
以蒋先生为代表的另一部分市民认为:有必要拍。他们的观点是:各国都存在着暴力犯罪,尽管张君如此阴险狡诈,最终难逃法网,拍成电视剧可以“杀鸡吓猴”,防微杜渐。
(见习记者邓雪陈灵麟本报记者冯卫亚邓萍)
▲传媒不要一错再错
我是《中国青年报》派驻重庆的记者。在张君被重庆民警成功抓获后,我全力参加了那几天紧张的新闻大战。然而,在阅读、收看有关张君一案的新闻报道时,我感到一些传媒存在明显的失误,主要表现在新闻的内容选择上取舍失当,特别是新闻的价值判断上缺乏引导,甚至传媒自身也误入了歧途。
现在,人们反对将张君匪案拍成影视剧,正是对这一问题的继续关注。
也许,那些想借张君题材赚钱的影视机构会辩解,剧中的正面形象肯定只能是公安民警。但是,他们有什么办法不让张君作为“主要角色”呢?
张君匪帮作为建国以来罕见的组织严密、手段残忍、伎俩狡猾、危害严重的犯罪团伙,跨省作案多年,每一桩都有精心策划、血腥杀戮等“精彩”情节,在逃避公安机关追捕方面,也一次次施展出反侦查的“高超”伎俩。我想,如果去掉这些内容,一定不符合投拍此剧的影视商的心愿,因为他们正计划着靠这些东西捞钱呢!但如果这些内容充斥于剧中,对广大善良的人们意味着什么?对那些成长中的青少年意味着什么?对那些铤而走险的犯罪分子又意味着什么?!
我认为,国家有关部门应当明确干预拍摄有关张君匪案的影视作品。
(中国青年报记者徐永恒)
▲少女来信令人瞠目
不良影视作品误导青少年又添一例。昨日,记者接到一封信令人瞠目结舌:本市17岁的高二女生Lucia说,看了电视上的张君,“我很爱他!”。
这位高二女生说,她决不是开玩笑,而是在犹豫了几个不眠之夜后给记者写这封信的。
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痛心地说:一个血债累累的杀人恶魔,作为罪犯仅仅在电视上露了面,为什么就如此受到花季少女的青睐?这恐怕与我们的一些电视文化不无关系。如此熏陶,如何不使这些花季少女价值判断误入歧途?(记者李凌)
▲严格把关可以拍
有些关于犯罪案件的电视剧,将作案细节加以详细介绍,这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一种不良导向的作用。
张君的案件确实很典型,可以拍成电视剧。但一定要严格把关,不能拍成张君犯罪史或人生历程之类,而要拍出社会正义的强大力量,拍出张君一伙的人性是怎样泯灭的,以及他们在社会正义面前的失魂落魄。惟其如此,才能真正达到抑恶扬善、匡扶正义的目的。(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王安白)
▲演艺人士谈大案上荧屏
读者强烈反对将张君匪帮的作案过程拍成电视剧的来信昨天刊登后,记者采访了文艺人士的看法。
张卫宁(筹拍的电视剧中饰男主角):这是我第一次触电,觉得是件很有意思又具挑战性的事。我认为角色和真人不是一回事,创作中应该还是以弘扬主旋律为主。
邓建国(电视剧筹拍方之一):重庆人有这么大的反响是我没想到的,不过这剧会拍成艺术水平较高的剧情片,而不是纪实型的。
范元(导演、在渝执导《朝天门》):我觉得拍这类片子应当慎重,应少表现匪首的“聪明才智”。
周军(职业制片人):我要拍的话就会高于生活,让老百姓提高警惕,以情节取胜,而不以血腥场面取悦观众。
(本报记者聂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