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冯汉民昨被押回西安 实习记者 申重 摄 haushphoto 供图 |
本报讯(记者 林晓)今年来我省第一起由公安部督办、在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非法生产销售伪劣过氧乙酸消毒液”案件在逃主犯———陕西海明卫生消毒用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冯汉民,昨日上午在兰州被抓捕归案。昨晚,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冯汉民押解回西安。 位于西安浐河开发区的陕西海明卫生消毒用品有限公司,主要生产“海明”牌8488消毒液、洁厕净和医用酒精,不具备生产“过氧乙酸”的资格。从4月中旬开始,该公司开始非法生产“过氧乙酸”。4月23日至5月3日期间,省卫生监督所曾三次对其进行查封,但该公司仍继续生产,并伪造合格证明,于4月20日将4000公斤“过氧乙酸”出售给甘肃定西医药公司。经当地卫生监督部门化验,这批“过氧乙酸”含量仅为0.2%(国家卫生部门规定,合格产品的“过氧乙酸”含量不应低于18%),根本起不到消毒作用。之后,海明公司又发给定西医药公司6000公斤“过氧乙酸”,经检验,同样全部不合格。 据西安市公安局治安局大型活动处治安行动大队教导员于学军介绍,5月8日,大队接到报案后,立即配合省卫生监督所,连夜查封了该公司,现场查封大量成品及原料,并将犯罪嫌疑人———该公司的张明华、冯新焕刑拘,5月22日,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批捕3名犯罪嫌疑人,但主犯冯汉民一直在逃。此案由国家卫生部等7部委联合查办、由公安部挂牌督办。主犯冯汉民,63岁,大荔县人,1979年曾因盗窃粮食被大荔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 6月11日下午,西安市公安局刑侦局综合处四大队得到消息,冯汉民可能逃往兰州,大队长郝斌带领3名民警当即赶往兰州,于昨日上午9时,在兰州市金川招待所将冯汉民抓获。郝斌表示,这起生产销售伪劣消毒液案件,对甘肃定西的防治非典工作造成消极影响,性质恶劣,案件的告破,将对全国防治非典工作带来积极作用。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