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覃爱玲 北京报道 作为国务院决策的重要智囊机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国研中心)东北问题课题组下设三个小组:支付制度成本小组,主要研究如何处置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不良债务、社保和资源性枯竭城市等问题;改革审批制度、促进非国有企业发展小组;转换政府职能、改造投资环境小组。 “如何改革审批制度,促进非国有经济发展”已成了改造东北老工业基地的主要课题之一,而审批制度早就被一些学者称为“计划经济最后堡垒”。 国研构想 国研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冯飞是国研中心改革审批制度研究小组的负责人。谈起为什么要把改革审批权作为一个课题提出,他向记者表示,这与东北老工业基地的两个特点以及其特点导致的两个问题有关。 冯飞认为东北老工业基地有两个特点:一是产业结构以重工业为主,在目前的投资审批制度下,很多产业是在政府的宏观调控范围内,像石油、钢材等,很大部分被包括在审批制度下,新上项目最后也要落在项目管理范围内;第二点是东北的国有企业比重高,在这些国有企业中,中央直属企业改革的步伐又落后于当地国企。由此导致东北存在的两个重要问题,一是市场化程度低,内生动力不足。二是对外开放程度不够,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 据此,冯飞表示,解决东北问题,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同时进行职能转换,并进行投融资体制改革非常重要。 “东北有相当一部分项目不是没有钱,没有技术,而是受到审批制度的制约。”在这个意义上,冯飞认为东北确实有一些项目需要改造,但是更重要的是进行体制上的转变。“在东北进行包括审批制度改革在内的投融资体制改革,将其作为我国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一个试点,有着很重要的意义。” 冯飞认为要真正解决审批制度的问题,在于还经济自主权于市场,也就是说,不是审批权下放的问题,应该彻底取消审批权。 但他同时亦表示,就目前我国的现状来说,全部取消审批权可能还是有一些问题。 事实上,在审批权到底是下放到省里,还是取消,国研小组目前也还没有一定的意见。另一位国研课题组成员就对记者表示,将审批权下放到省里是他目前正在考虑的构想。并表示,国务院应该会同意审批权下放的建议。因为目前的上报国家发改委的审批限额起点是3000万美元,这是1984年规定的,现在时间过去这么久,还是这个数,很不合理。 而沈阳市政府研究室一位研究人员告诉记者,辽宁省和沈阳市都多次向中央政府提过要求更大的项目审批自主权,当地政府认为这对于营造招商引资环境非常重要。“要不上一个重要一些的项目就得跑部跑委,有可能跑不下来,也可能等跑下来后由于时机等原因就泡汤了。将一些无需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项目审批权下放当地政府,可以营造更好的投资环境。” 异议 异议来自不同的部门。 国家发改委宏观研究院一位参与发改委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课题的研究员就对记者表示,在对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来说,审批制度并非关键问题所在。他认为重要的不是取消审批制度,而是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我们的改革一直都是在逐步推进,审批限额从500万到1000万到3000万美元,事实上数额的放开多少并不重要,如果决策不科学,3000万是浪费,1个亿还是浪费。”这位研究员说。 国研中心研究员郭励宏一直研究我国的投融资体制改革,他没有参加国研东北课题组。他认为在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中应该彻底取消审批权:“审批权下放解决不了什么问题。东北有些官员很多还是计划经济的思路。” 郭励宏表示,在南方很多项目,如果是民营投资,或者能自己解决资金,很多就不上报了;而且地方政府可以将一个大项目拆成各种小项目,以规避投资资金超过一定数量就必须上报的规定,所以他认为,“单在审批权下放上做文章是没有意义的,这是上世纪80年代初的改革思路。今后应该放弃项目的行政审批,形成投资决策、资本决策和信贷决策三权鼎立,相互制约各负其责的投融资格局。”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