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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教新娘”享受婚假 重庆劳教人员可申请结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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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30日14:30 桂龙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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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重庆频道10月30日电 昨天上午9时,本报独家披露的劳教所里的新娘喜上眉梢,新郎准时赶来接她回家,一起享受三天婚假。
25日,本报曾以《重庆劳教人员昨开结婚先例》为题,独家报道一名女劳教人员在劳教所里举行婚礼。市劳教局经过慎重研究,再次决定让她像其她新娘一样,享受婚假。此间,劳教所将随时关注她的动态。
市劳教局教育处处长钟唐说,劳教所虽然限制劳教人员的部分自由,但他们应享有的合法权益仍然得到保障。同时,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并没有规定劳教人员不能结婚。只要他们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就可以申请结婚。
新郎新娘说,这几天电话没断过,除了来电表示道喜的朋友,最多的就是新闻媒体要求采访他们。“看来,第一天婚假算是泡汤了——还有一家北京新闻媒体等着采访。”
“我们结婚是水到渠成的事,没有哗众取宠的想法”,新娘表示,没想到享受婚假,很意外。现在,她只想安安静静地和丈夫呆在家里。她希望社会各界包括新闻媒体不要影响他们正常的生活。(记者易守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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