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昨日,成都首例妨害预防、控制非典疫情寻衅滋事案宣判。都江堰市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王义强、冯波等人有期徒刑。
今年5月1日晚8时许,被告人王义强、冯波、王昌荣、陈叶、欧顺康、夏伦元6人,以在其住房旁正在修建的都江堰市人民医院城东分院系非典隔离区,会传染非典病毒为由,散布不满和污蔑言论,抢夺现场记者的新闻采访设备,并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数百人,拒绝听取政府工作人员、社区干部和民警的劝告,阻碍城东分院的正常施工,并推倒工地围墙,砸烂部分建筑设施,致使当地交通瘫痪3小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4万元,加重了群众对非典疫情的心理恐惧。
都江堰市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义强等6人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期间的以上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遂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王义强、冯波有期徒刑1年,陈叶有期徒刑8个月,王昌荣、欧顺康拘役3个月,夏伦元拘役2个月。
(记者赖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