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银川5月17日电 记者杜峻晓报道:今天,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厅发布公告,明令禁止在防止非典型肺炎过程中销售西安两家公司生产的过氧乙酸消毒剂。
公告说,经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监督所和宁夏各地卫生防疫部门多次检查,发现在宁夏销售的过氧乙酸消毒剂原液中,西安永红化工原料有限公司、西安洁力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过氧乙酸消毒剂存在着严重的质量问题,属于假冒伪劣产品。
公告要求,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禁止销售和使用以上两家企业的消毒剂产品。另外,外埠消毒剂产品必须要经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监督所审核备案后,方可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