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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中院推出便民30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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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29日07:34 半岛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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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0月28日讯 (记者 刘建) 大厅里有诉讼向导提供咨询、告知风险,特殊群体优先立案,同时设立远程立案、预约立案和夜间立案制度。日前,市中院出台了方便市民诉讼和监督的30条办法,使得诉讼凸显便民和阳光化。
据了解,个别法院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冷硬,不少市民到法院诉讼和办事时,有了问题不知道去哪问,也不敢问,造成诉讼难。为杜绝这一情况发生,市中院推出了“诉讼便民30条”。
这30条便民措施的部分内容有:在法院立案大厅里设立诉讼向导,负责引导方向并提供咨询;实行诉讼风险提示,帮助当事人对立案、举证、费用、执行等可能导致的不利后果预见风险;开设优先立案窗口,对残疾人、老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军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专门窗口;推行远程立案,偏远地区的当事人可就近利用法院局域网将立案信息传输到立案庭办理;预约立案办案,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或老年人可提出预约申请,法院派人上门办案;组建合议庭巡回办案,对交通不便的偏远地区,便民合议庭可到当地审理案件。
审判中实施阳光工程,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一律公开审判,允许个人和记者旁听;案卷资料公开查阅;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建立结案后回访当事人制度,征求群众意见;执行案件将不再预收执行费,待案件执结后从执行案款中扣除;推行重大执行事项听证制度,对变更、追加和异议等进行听证合议;充分发挥天平热线,接受群众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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