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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忽职守导致公司被骗走六百万 财务部副经理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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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19日06:20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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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某进出口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的孙某,因未能识别骗局,使公司被骗子骗走600万元。近日,市南法院以玩忽职守罪一审判处孙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1995年11月,孙某担任某进出口公司财务部副经理,诈骗犯李建华(已被判处无期徒刑)以某银行证券业务部的名义与这家公司签订了一份协议,孙某没有认真审核李建华的身份以及他提供的银行公章和存折,将总计600万元的转账支票交给了李建华,李建华交给该公司一张存折。存折到期后,公司去取款时才得知存折是伪造的。
法院经审理认为,孙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致使国家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已构成玩忽职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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