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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拍交通违章符合法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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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01日11:35 广州日报大洋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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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网讯 据广州日报报道,前日下午,广州市部分人大代表前往市交警支队,就近期社会广泛关注的奖励市民拍摄违章活动进行深入调研。在听取交警支队领导对近期社会关注的市民拍摄违章活动的有关问题作出解答后,人大代表表示,交警部门为广州市的交通管理工作做了大量的工作并且动了脑筋的,鼓励市民拍摄违章出发点是好的,是一种有益的探索和尝试。临别时,他们还寄语交警部门,要通过各种途径多作正面宣传,及时解答社会上各种疑惑,使其更加完善起来。
市民拍违章是否仓促推出?
目前社会有部分人士认为交警支队在推出奖励市民拍摄违章活动时并没有经过仔细调研,有关规定的不完善导致了各种意外现象,比如拍照勒索,职业拍车族的出现。从而进一步导致拍摄违章不得不就此暂停。
交警部门解答:后台处理能力不足是暂停拍摄主要原因
警方从去年开始就在酝酿推出奖励市民拍摄违章活动,在7月15日实施之前认真征求了专家、学者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对这一活动可能引发的问题进行了分析预测,并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制定了比较完善的操作办法,整个活动实施完全是按照法律和程序规定进行的。
但并不是说我们可以预测到所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并马上能够解决它。警方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去努力做到更好,并希望这一活动能够更加完善。
9月8日至22日,警方暂停了这一活动,主要是因为后台处理能力不足。
由于前段时间参加的群众踊跃,提交的照片数量巨大(最多一天5000多张),而把群众提交的照片扫描、录入电脑的后台处理能力有限(平均录入1张照片需40多秒),此外,警方每天还要处理大量的闭路电话监控、电子拍摄、流动电子警察等设备拍摄到的交通违章。为了确保整个交通拍摄的正常运作,警方因此暂停了一段时间,并且在恢复时对每人每天提交的照片作出限制(15张)。目前,警方正抓紧时间采购新的设备。
当然,任何新生事物都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警方也注意到这一活动存在不足之处,带来了一些新问题,但不能因噎废食,而是应该积极研究对策并努力去完善它。警方也非常欢迎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并帮助我们把这一活动搞得更好。
市民拍违章是否合法?
“如果市民拍张照片就可处罚我?那广州还要交警干什么?”社会上不少司机认为参与拍摄违章活动的市民已经在替代交警的作用。市民有无执法权?市民提供的照片可否处罚违章司机?交警推出此项措施是否违法转让行政执法权?
交警部门就此解答:市民拍摄交通违章有法律依据,并不存在委托行政执法权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任何人都有劝阻和控告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公民和组织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公民和组织协助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对协助人民警察执行职务有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和奖励。交警支队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选择几种危害性大,且比较普遍的交通违章行为,以市民拍摄违章的新形式作尝试和探索,鼓励市民积极参与交通管理,共同维护交通秩序,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警方不是委托或转让行政执法权,奖励市民拍摄违章交通,是对公民的一种鼓励,但鼓励不是授权,只是让拍摄者向警方提交交通违章事实的依据,它并没有把国家的公权力授予公民,市民行使的是自己的举报权与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权。
自愿参加拍摄活动的市民与公安机关签订的是《拍摄交通违章承诺书》,承诺书要求符合条件的市民必须承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伪造、合成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照片,确保资料真实性、合法性,绝不虚假等。绝不像某些人误解的那样:警方与市民签订协议,委托市民执法,转让了行政执法权等等。而且,警方对违章行为的处罚是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的相关程序及要求进行的。照片采用后必须经查证属实,并告知当事人处罚事实、理由和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警方照片的采用是经过严格的核实的,对照片所反映的车牌、路段、时间等进行细致的核对,合格的才予以采用。同时,我们对发现有作弊行为的,一律不予采用,并取消其拍摄资格。实施以来,大量照片未被警方采用。
奖励金是否应当纳税?
有的人认为,有奖拍摄其实就是变相地买照片。奖金一下子定到二十元一张实在是“有利可图”,也怪不得出现众多的职业拍车族。更有人进一步尖锐地提出,竟然各行各业都需纳税,难道有奖拍摄就可例外?
交警支队解答:奖金将可能出现调整
交警支队在推出这一活动时,是考虑到市民参与拍摄交通违章是要付出一定成本的,如购买胶卷、冲洗等。因此,警方决定给予一定的奖励,以使市民具有积极性。在确定奖金数额时,我们作了充分的分析并参考了国内其它城市的标准。当然,我们也已注意到一些新现象。我们会继续跟进、研究,并可能在适当的时候作出调整。至于纳税问题,市民参与拍摄所得奖金都是必须按国家的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的。
市民拍违章利大还是弊大?
在暂停拍摄违章期间,不少市民参与到拍摄活动是否应当暂停的讨论中来。有人以“有偿”拍摄违章导致敲诈勒索,败坏社会道德为名要求拍摄违章无限期“暂停”,也有人认为有奖拍摄违章虽然有诸多问题,但确实对规范交通秩序有推动作用。到底是利大还是弊大,交警支队有话要说。
交警部门解答:可对驾驶员产生威慑力并帮助交警发现问题
一方面,市民拍摄交通违章活动已在广大驾驶员中产生了极大的威慑力,使他们感到监督无处不在,促使其增强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活动开展以来,20多条试行路段的遵章率明显提高,交通秩序明显改善,因违章引发的交通事故大大减少。例如解放北路金桂园路段、中山一路共和路口、广园购物中心门口等地点,交通违章现象大幅减少,交通秩序已明显改善。
另一方面,对交警部门的工作也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鼓励市民参与拍摄交通违章,既是交通管理工作的一种有益的尝试、补充,也促使警方更好地发现问题,集思广益,更好地采纳市民提出的合理建议、意见,并积极加以改进。对于群众拍照反映出的问题,警方均进行认真分析并积极研究对策。
如在东风路陵园西路口、东风路越秀桥路段、环市东路花园酒店路段、沿江路等违章现象严重的地点,警方增派了警力,加大管理力度,并完善了相应的交通设施。又如在东风路陵园西路口等违章多发路段竖起了“请遵章行驶”的警示牌,并注明该路段为“市民拍摄路段”,提醒市民进入这些路段时遵章行车。(记者欧阳晨、通讯员肖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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