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国家重大经济损失 重庆原副市长秦昌典被判刑
2002年4月27日15:43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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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重庆四月二十七日电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昨日作出一审宣判:以犯玩忽职守罪判处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秦昌典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据今日重庆日报报道,法庭宣判称,被告人秦昌典不正确履行或不履行应尽的职责、义务,导致华蜀集团引进LCD项目失败,致使国有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被告人秦昌典对此应承担主要的领导管理责任,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鉴于本案的损失后果系多种原因造成且责任分散,其犯罪行为尚不属情节特别严重,且秦昌典对指控的基本事实予以供认,对为国家和人民造成的重大损失表示痛悔,有一定悔罪表现,因而判其缓刑。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曾在二零零零年年底对秦昌典一案进行过公开审理。
昨日该法院还对同案被告人重庆市政协原副主席王式惠作出中止审理的刑事裁定。王式惠在担任市经委主任并协助秦昌典负责LCD项目期间,不履行、不正确履行应尽职责和义务,导致该项目引进失败,致使国有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法院认为,对王式惠玩忽职守犯罪行为的追诉,应以王对LCD项目负有职责和义务结束的日期即一九九三年六月为准算起,对其立案侦查的时间为二零零零年五月,已超过五年的追诉时效期,故依法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背景资料:
原重庆市人大副主任秦昌典和原重庆市政协副主席王式惠分别在担任重庆市副市长和市经委主任期间玩忽职守,给国家造成折合人民币8000万元的重大经济损失。
1989年8月,时任重庆市副市长的秦昌典和市经委主任王式惠不采纳权威咨询公司的意见,也不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擅自决定引进美国某公司的液晶显示器生产线。1990年12月到1993年4月,他们三次到美国考察,在发现美国公司没有按邀请时的承诺提供考察对象的情况下,也没有提出异议,致使考察团没有看到关键设备,而是看了一条没有运作的不完整的试运线就草率拍板,造成重庆华蜀集团支付626万美元购买该设备的事实。1995年9月重庆市终止引进此项目。
检察院指控上述两名被告人用626万美元购买了一套不完整的试验线,并造成了385万多美元的借贷款利息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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