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斌)防治非典型肺炎期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对五类违法经营活动采取“严查、严管、严办”的措施,依法从重从快处理一批性质严重的违法案件。
这五类违法行为是: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消毒用品、口罩等与防治非典相关商品的;利用防治非典名义进行虚假广告宣传的;无照无证生产、加工、经营与防治非典相关商品的;利用防治非典之机,垄断货源,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哄抬物价,牟取暴利,扰乱市场秩序的;利用防治非典之机,从事传销或变相传销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针对当前少数违法分子利用防治非典名义从事各种违法经营活动问题,一方面继续加强市场监督检查,另一方面对已经立案的违法性质严重的案件,在保证履行法定程序的前提下,加快案件的调查、审理、报批速度;在保证案件定性准确的前提下,一律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上限予以处罚,并坚决吊销一批违法性质严重的企业营业执照。